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5-27
各二级单位:
现将2022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结项受理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结项范围
2020年和2021年立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2021年立项未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项目,请线上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年。
二、 结项条件
申请结项的项目最终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2.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3.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其主体核心内容公开发表。(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2%,提供查重报告)。
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进入决策,可直接申请结项:1.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的项目(须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字样);2.被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文件吸收的;3.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政策措施的;4.被省级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三、 结项方式
本年度结项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hbwlkyglxt.hebeitour.com.cn/)线上提交截止6月9日、线上通过后请于6月14日前提交纸质结项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 结项程序
1、 项目负责人登陆“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按《2022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流程》线上申请结项鉴定,同时填写纸质结项材料(在结项审批书声明和结项报告处手写签名),交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结项的材料应是该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且与立项申请书、鉴定审批书中承诺的成果形式一致。
2、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检查核实线上申请内容及纸质材料,完成线上审批,纸质材料审核处需要盖章、签名并签署审核意见签,统一报送至通知地址。
3、 省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鉴定。材料不合格,不予结项鉴定。
五、 结项材料
已到期的并已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负责人,统一按以下目录组织纸质结项材料。
1、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
2、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 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5、 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6、 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7、 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申请过变更的项目)
纸质材料一式六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编排,左侧装订成册,封面加厚。材料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进入决策的项目,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科研部门公章,连同最终成果上报。纸质材料请于6月14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慧慧、张鑫
科研产业处
2022年5月27日